涉偷拍裙底街頭健身教練罪成 官斥行為引起公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4 17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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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曾於2014至2017年均奪得香港街頭健身錦標賽冠軍的運動員黃煒峰(24歲),涉於去年10月在慈正邨一扶手電梯,用手機偷拍女學生的裙底。他早前被控1項有違公德罪,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,押後至3月29日判刑,等候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。

暫委裁判官裁決指,事主X及徐姓途人的證供清晰直接,合情合理,認為二人誠實可靠。暫委裁判官又指,兩名證人的證供互相吻合和支持,均指被告黃煒峰被發現犯案後,立即否認及道歉,更即時將手機中的一段扶手梯片段刪除。

暫委裁判官稱,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指自己當時因「無嘢做」,而在等候警察到場期間,將手機中的8至10張其電腦主機照片及一段Youtube片段刪除,暫委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的說法,認為是不合理,因被告當時面對嚴重指控,理應知道其手機資料的重要性,沒有理由急需於當時刪除公開網絡上已巾有的片段,決定不就被告的錄影會面內容給予任何考慮比重。

暫委裁判官裁定,被告當時是彎身向前,伸手用手機偷拍事主裙底,屬性質猥褻及引起公憤的行為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正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資訊科技課程二年級,過去6年參加不同的健身比賽,被告曾於2014至2017年均奪得香港街頭健身錦標賽冠軍。

辯方指,被告犯案行為短暫,犯案是一時衝動,被發現後曾即時向事主道歉,顯示其有悔意,重犯機會極低,是次被定罪或會影響被告再被提名參加健身賽事的資格。